吉林革命軍事館文物史料征集第二階段公告
2024-11-05 08:45:00來源:延邊新聞網
吉林革命軍事館作為吉林省綜合性軍事歷史場館,是保存、研究、展示黨領導人民軍隊奮斗歷程和偉大業(yè)績的神圣殿堂。現向社會各界征集各類革命歷史文物史料和藏品,特此公告如下:重點征集抗聯(lián)實物,如刀槍、服飾、印信、文告、標語、用品等。1.吉林省“小三線”建設實物,如文件、印信、生產品、照片等;2.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人民武裝部實物,如文件、工作用品、印信、照片等。1.1978年以來獲得戰(zhàn)區(qū)(軍區(qū))以上單位表彰的先進個人和單位的獎牌、獎杯、證書、證章或錦旗;2.鄧小平、江澤民、胡錦濤3位領導人時期及新時代各類教育活動方案、教案、自編學習書籍等相關資料,以及理論學習方案、教案、學習成果類集等相關資料;3.收集各部隊自己出版的宣傳冊、畫冊、理論書籍、重大典型宣傳書籍和教材教案等(不涉密或涉密級別較低的);4.《人民日報》《解放軍報》《中國國防報》《解放軍生活》等國家級刊物上刊發(fā)的長篇通訊或報道;5.重大演習演訓的宣傳品,如旗幟、標語、條幅、戰(zhàn)地快報、決心書、挑應戰(zhàn)書、演習標識標簽、徽章、紀念品等;6.執(zhí)行抗洪、抗震、抗擊非典、抗擊新冠疫情等搶險救災重大任務時的工具、器具、宣傳品等;8.科技擁軍相關資料、實物、研究成果、獎狀、獎杯等;9.協(xié)調日遺化武的相關資料、器具等實物;重點收集吉林古代和近代文物,如刀槍、弓箭、大炮、軍旗、服飾、印信、文告、標語等。有條件的可協(xié)調駐軍捐贈現役武器裝備實物或模型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(yè)捐贈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歡迎社會組織和個人,吉林籍老首長、老同志及家屬后代,駐吉部隊官兵、復轉軍人、民兵及離退休人員踴躍捐贈或提供線索。1.無償捐贈。鼓勵集體或個人無償捐贈,對于無償捐贈文物的集體和個人,凡符合館藏標準且具有一定價值的,頒發(fā)捐獻證書,捐贈文物一經陳列,將在展柜中永久署名;對于捐贈文物數量較多、價值較高的,可單獨舉行捐贈儀式。2.有償征集。集體或個人意愿有償轉讓其收藏品的,對于特別有價值的文物,根據革命軍事館館藏和布展需要,按照公平、合理、合法的原則,對歸屬于集體或個人所有的文物適當予以經濟補償,但展陳時不再署名。3.限期寄存。集體或個人可以將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軍事館委托管理,革命軍事館將無償做好專業(yè)保護,在征得寄存方同意后合理利用。4.原件復制。對特別珍貴的文物史料且沒有捐贈原件意向的集體或個人,可捐贈復制品或提供文物原件,由吉林革命軍事館復制后歸還原件。5.調撥交換。集體或個人,軍隊或地方的博物館、史志館、紀念館等文物史料展示、存放場館,根據有關文物史料調撥、交換等政策規(guī)定,按組織程序實施。1.捐贈單位或個人需確保文物的歷史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,若與第三方有法律糾紛等情況,本館不承擔任何責任。2.捐贈單位或個人需對文物史料的來源、流傳經歷、背后故事等提供簡要文字說明,并詳細注明聯(lián)系人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通訊地址等必要的真實信息。3.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或快遞郵寄的方式,如資料、實物不便寄送的,由吉林革命軍事館建設辦公室派人登門接受捐贈。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至2024年12月31日為集中征集時間,而后轉入經常性征集。聯(lián) 系 人:孫干事18943339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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