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部門提醒:注意電動車安全
記者從州消防救援支隊了解到,5月1日至6月13日,我州共發(fā)生6起電動車火災。該支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,電動車消防安全不容小覷,要提高安全意識,正確規(guī)范地使用電動車,防患于未“燃”。
5月1日,汪清縣益佳花園一輛電動三輪車起火,電動三輪車品牌為“先鋒”,購買于2019年,電池為鉛酸蓄電池;5月13日,延吉市中環(huán)路四期隧道西側一輛電動自行車起火,電動自行車品牌為“臺鈴”,購買于2019年,電池為車輛原配鋰電池;6月6日,圖們市友誼街人行道上一輛電動自行車起火,電動自行車品牌為“鳳凰”,購買于2018年,電池為車輛原配鋰電池……
以上事故中的電動車品牌在生活中很常見。該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,這6起火災事故均發(fā)生在室外,其中停放充電中起火3起、行駛中起火3起,所以無論選用什么品牌的電動車,規(guī)范使用才是避免火災的關鍵。
要選用正規(guī)合格的電動車及配件,使用過程中避免內(nèi)部進水,不可擅自改裝以防造成線路超負荷,嚴禁在公共門廳、疏散通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等“生命通道”內(nèi)停放電動車。充電時,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,不要整夜充電,嚴禁在住宅內(nèi)充電,更不可飛線充電,以免發(fā)生火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。
延邊晨報全媒體記者 林茵